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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宣贯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1-12-31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第五次修订,为全面解读《条例》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开展要点,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条例》解读宣贯会。由于疫情原因,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郭江、中心节水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区分管节水工作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出席并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江同志详细介绍了此次《条例》修订的背景,《条例》修订条款及法律依据,同时强调了天津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特别宝贵,节约用水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次法规修订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治水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破解节水工作难题、突出节水管理重点的客观要求,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继续深入学习好、贯彻好新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为进一步推进节水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作出贡献。 

此次会议为《条例》的宣传、培训、贯彻和实施工作的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有效提升全市节水工作管理水平,推动节水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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