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24-12-20
来源: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11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4日,山西省省长金湘军签署第313号省人民政府令,发布《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7条,明确了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了再生水使用范围、配置管理、有偿使用等制度,推动构建再生水利用保障体系。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对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具有重要意义。